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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须知

 

  一、受理范围 

  1. 对深圳基地组织、党组织、党员和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 

  2. 对深圳基地组织、党组织、党员和职工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 

  3. 对深圳基地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、建议。 

 

  二、举报问题越具体越好,最好具备以下要素:“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、起因、清节、结果。”以便于调查核实。 

 

  三、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依法进行回复。 

 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。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。